清丰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善司法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四项措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制度管理。清丰县按照科学管理、和谐治院的管理理念,坚持客观、公正、量化、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对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司法政务、审判执行、信息管理、涉诉信访、司法能力等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跟踪问效、动态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为每个庭、室、队、局和每位干警分别建立了绩效考评档案,严格界定了奖励附加项目和否决指标,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文明奖励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焕发了工作激情,增强了全体干警注重审判质量、追求案结事了的司法意识。
二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在立案之初就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时间、地点、适用程序,所有案件裁判结果全部公开,每一个诉讼环节都严格界定了时限,实行审限督办,无故超审限,按照错案追究责任。
三是推行工作巡查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每两周召开一次院务会,集中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和下两周工作打算,中层正职每月写出工作动态分析报告,先进的总结经验,后进的表态发言。院党组视具体情况不定期抽查个别部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指导、督办,推动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四是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加强未成年人延伸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重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在其本人悔罪的前提下,尽量使用非监禁刑,注重庭后、判后延伸教育,使他们走希望之路,做有用之才。同时做好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帮助其自新,预防重新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