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人民法庭工作3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濮阳县法院城郊法庭干警梅靖同志获此殊荣。
2018年年初,在全市基层法庭改造升级、达标创建之际,梅靖同志开始负责人民法庭创建筹备和城郊法庭内勤工作。该项工作琐碎、繁杂、责任重、时效强,她用满腔的热情、倾心的干劲、无怨的胸怀、担当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赞许。
梅靖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是对人民法庭干警的鼓励。干警们表示要以梅靖同志为榜样,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