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中院和濮阳市教育局联合下文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5月31日下午,濮阳中院走进濮阳市第三中学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
在濮阳市第三中学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内,濮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衍春即市三中的法律辅导员给三中的学生带来一堂名为“刑法基本知识及未成年自我保护”的讲座。张辅导员先讲解了刑法基本知识,如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等,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不停地做笔记,生怕漏掉一个知识点。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张辅导员还讲解了一些生动的案例,同学们边谈论边学习,氛围很浓。
市三中的综合楼前更是热闹,一边是同学们三五成群的围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展板前,有的默看、有的讨论、还有的大声朗读,兴致很高。另一边民庭、刑庭的法官们被同学们团团围住正在忙着解答同学们的法律咨询。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多是自己感兴趣的或是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如买到假货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别人偷看自己的日记算不算是侵权、父母家庭暴力同学们应该怎么办、故意伤人都判死刑吗等等。有的学生求知欲很强,一连问了四、五个问题都不肯离去,另外像索马里海盗问题应怎么解决等也是同学们很关注的问题。通过解答同学们的法律咨询,法官们均感到同学们的思维活跃、求知欲强,在给他们解答疑问的同时自己也收获很大,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祖国的未来。
濮阳中院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即让少年儿童掌握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和抵御犯罪行为能力,保护自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学校以法强校、以法强教的水平,构建和谐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