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6月16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使用高标准巡回审判车在某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一案。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年龄偏大、行动不便,并且患有疾病,同时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类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被告人法律、禁毒知识匮乏,认为罂粟壳可以治疗疾病、罂粟叶可以食用的错误认识,亟待进行一次法律宣传,增加群众禁毒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具有典型特征,且具有较强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濮阳县法院决定使用巡回审判车到被告人居住地审理此案。
为优化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效果,濮阳县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干部及多名当地群众进行了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法院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充分认识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这一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使用的多功能巡回审判车系濮阳县法院最新配备的集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为一体的普法便民“利器”,车内配备电脑、高清全彩LED显示屏等设施,支持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可提供开庭、审判、普法宣传等多种服务,该车的配备将更好助力濮阳县法院丰富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举措,也让人民群众更好的感受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