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为使群众了解法律、亲近法庭,也便于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监督,推出了开放法庭的举措,让法庭在老百姓眼中不再神秘,渐渐改变自古以来农村存在的冤死不告状、认为到法院打官司很丢人的思想。法庭对办理的案件根据案件是否涉及当事人隐私以及当事人是否同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向社会群众公开,对于决定公开的案件,在法庭外张贴公告,欢迎群众在不影响办案秩序的前提下前来旁听,如庭前调查、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开庭审理等程序都欢迎社会群众旁听。
此举可以让人民群众真实的了解法院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法律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到底是怎样的,这样一来不仅加强了对法庭工作的人民监督,同时也使社会上流传的一些对司法单位的不良谣传得以消除,让人民群众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真实的了解生活中一些纠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由起诉到得到裁判结果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工作人员是怎样工作的。此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