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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案件巡回审判,让司法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7-29 15:07:08



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促进濮阳法治政府建设,7月16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到南乐县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11名原告诉南乐县政府行政赔偿案,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鸿斌,行政庭庭长贾向阳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了庭审。本次庭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南乐县部分乡镇及局委负责人、群众代表50余人进行旁听。



庭审前,濮阳中院向参加旁听的人员发放了《案情简介》、《旁听庭审指南》、《法律法规指南》及《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评议表》,使旁听人员提前了解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和普法宣传效果。



随着法槌击响,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双方当事人就所争议的事项举证、质证并进行了辩论,庭审活动紧凑有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双方矛盾纠纷起到良好作用。

庭审结束后,濮阳中院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贾向阳庭长介绍了近年来濮阳地区行政审判工作,并着重通报了土地房屋征拆类案件审理情况,并呼吁代表委员关注和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



人大代表邵红杰表示,濮阳中院行政庭到南乐开展巡回审判是送法下基层有效方式,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法治濮阳建设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政协委员孙志杰表示,濮阳中院到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是很有必要的,通过这次以案普法,非常有利于群众了解政府的征拆政策,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座谈会上其他代表委员也积极发言,充分肯定了这次巡回审判的良好效果,并表示希望法院能把这种模式扩展开来,推动基层的法治工作水平。

张鸿斌专委表示,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是濮阳中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常态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案件,让代表委员及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审判职能和运作方式,对提升代表委员监督效果,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濮阳法院将继续加强巡回审判力度,通过案件旁听、组织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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