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为遵循,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使文化真正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内在动力,推动濮阳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和审判质效从全省落后跃入全省先进行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学习型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连续两年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市中院行政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少审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刑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清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清丰县法院马庄桥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华龙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帆被最高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彰显出了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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