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房”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实现“主动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 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一建材家居商场开展的强制腾房活动中,通过深入研判、精心部署,耐心释法,变“强制腾房”为“主动腾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达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9月14日上午,濮阳中院执行局长袁磊带领濮阳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30余名司法警察,按照原定计划到达濮阳某建材家居商场,对商场一楼8个商户占用的58处房产约3400平方米开展强制腾房活动,到达现场后,发现部分前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的商户,在强制搬迁前的一个晚上全部搬迁一空,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仅用不到一个1小时的时间,就将上述房产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濮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20余名公安干警负责商场外围的警戒,华安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了执行过程。

为保障商场经营稳定性,减少强制腾房工作量,濮阳中院执行局坚持把大量工作做在前面。一方面是积极促成相关商户与申请执行人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继续经营,最终有2家商户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合作意向,申请执行人表示不再请求法院对该2家商户强制腾空交付。另一方面对无法达成继续租赁意向且占用法院已裁定以物抵债给申请人房产的商户,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对相关商户进行释法说理、剖析要害,帮助其认清形势,督促其主动腾房,前期有2家商户在法院督促下主动对占有商铺进行了腾空。同时针对强制腾房前一天仍有大部分商铺未主动腾退的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做好强制腾房的充分准备;一方面不放弃对商户的思想工作。“强制腾房”前一天执行法官再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仍未腾空的商户督促劝说,再次明确告知强制腾房的时间以及拒不腾房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剩余商铺连夜开始腾空所占商铺,最终实现了所有执行范围内的商铺由“强制腾空”变为了“主动腾空”。
此次集中腾房活动,濮阳中院展现了依法执行、强制执行、文明执行的良好形象,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