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11月5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濮阳中院院长徐哲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本次庭审采取直播方式进行。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12家媒体代表受邀现场旁听庭审。
案情回放:
某日上午,某行政单位职工魏某某工作期间身体不适,回到家中一直忙于通过电话汇报和安排工作,期间发生呕吐并意识昏迷,当日下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市人社局认为魏某某是在下班返回家中后突发疾病, 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魏某某家属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案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市人社局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濮阳中院。
该案属于工伤认定实践中的典型案件,魏某某同志所受伤害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为工伤的情形,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庭审前,徐哲院长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情,搜索全国范围内相关裁判案例,组织合议庭成员深入研究案情。
庭审中,徐哲院长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引导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展开辩论,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规范高效。


市人社局局长李剑飞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发表意见,表达了对死者魏某某去世的哀悼和对死者家属慰问,表示将尊重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徐哲院长高度重视院领导办案制度,并带头办理各类典型案件,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对提高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有着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也必将激励全市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圆满完成全年执法办案任务,进一步彰显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