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丰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决定集中送达工作。
本次河南法院三级联动救助工作中,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原则,共联动救助14名濮阳困难当事人,决定救助金额总额达83.4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集中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现场,三级法院工作人员热情地向当事人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问题,鼓励被救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受救助当事人纷纷在现场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被救助人孔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二级,家庭因为孔某治病欠下大量外债,生活极其困难。该案引起了省、市两级法院法官的注意。“孩子目前身体状况怎么样?恢复的如何?”“还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解决的?”省、市赔偿办法官与孔某的家属进行真情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鼓励他们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被救助人程某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辍学,家庭无经济来源,无力负担巨额的治疗费用,看着坐在轮椅上的程某。省高院法官张书强说:“这个家庭太困难了,我回去要向省院领导汇报,尽量提高救助金额”。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民生工程,河南三级法院坚持“把好事办好”的理念,通过司法救助直接缓解涉诉群众生活困难,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