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个《补正材料通知书》做得好,我根据通知书准备材料就行了,不用瞎琢磨了。”市民李先生因买卖合同纠纷,准备打官司。从来没有进过法院的李先生本以为立案很复杂,没想到只跑了一趟,立案所需材料、诉讼流程、诉讼文书模板等便捷服务大大提升了他的立案“满意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优化提升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提升立案工作水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一窗通办工作规范》,从总体目标、一窗通办工作制度、立案接待工作纪律、立案窗口便民措施四个方面,为诉讼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工作遵循。
“要充分发挥‘一窗通办’的功能作用,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确保立案质量,提高立案效率。”立案庭庭长冯利强介绍了规范出台的目的,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次取号、一窗办理、一次办结"的便捷诉讼服务。
根据立案环节不同情形,濮阳法院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标准、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窗口接待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态度热情,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并结合立案窗口工作实际,列出三项便民措施:一是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宣传便民诉讼知识,帮助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立案工作流程,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二是在立案大厅放置便民诉讼材料和电子查询设备,供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查阅;三是在立案大厅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域,配备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物品,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等候和休息环境。
濮阳法院同时对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进一步完善,根据当事人请求,为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设立特殊群体立案窗口,为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提供各窗口立案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