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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群像 榜样风采】刘芳:惩恶扬善 守护平安

  发布时间:2022-04-08 11:53:35


  刘芳,女,198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考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刘芳同志踏实工作,积淀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多次被市中院、本院评选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繁案法官”“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2022年2月,该同志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

  刘芳同志思想政治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敢打硬仗,连年结案名列前茅,2020年、2021年分别审结案件189件325人、232件419人、结案率93%,全部在审限内审结,涉及放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集资、寻衅滋事等33个罪名,占刑庭总结案的45%。在审理被告人宁某等12人诈骗一案中,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卷宗证据繁杂,刘芳同志从实体到程序、从定罪到量刑,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根据被告人的不同犯罪情节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慎重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刘芳同志积极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主动承办套路贷、催收非法债务、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具有影响力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共计33件108人,占此类案件的半数,无一发还、改判。在审理被告人娄某等六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中,刘芳同志针对发现的社会管控短板,向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公司等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件,并结合审判实践,调研分析恶势力成因,撰写论文《黑恶势力的成因及防控机制构建—以河南法院类案推送275份随机判决为切入》,荣获“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优秀奖”。
  刘芳同志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人民的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法院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是一个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濮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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