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举办第二十二期夜校研修活动。本次夜校学习采取电视电话会形式,在市法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濮阳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民事审判团队、审监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夜校学习。活动由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井云亮主持。
濮阳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王龙超、民二庭法官助理郑小茹、示范区法庭副庭长孔德军分别围绕《濮阳市能力作风建设成果展--能力篇》访谈片,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民三庭法官助理刘晓静从营商环境专员的角度,以《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视角解析买卖合同案件》为题,对买卖合同进行生动详尽地分析讲解。
井云亮强调,一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新时代濮阳精神在作风建设中的鲜明体现,就是务实重干,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开展“倡树学习研究新风、务实重干新风、争先创优新风,增强决策判断能力、落实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作风能力建设活动,唱响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主旋律,让新风正气充盈全市法院。 二是抓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直接对象,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要持续提升对营商环境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省评进展情况的持续关注和落实,完善对营商环境工作日常优化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