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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12 10:46:39


  “没想到企业财物被盗后还能追回,并拿到赔偿款,法院保护民营企业的力度太大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收到被告人的退款后,原告河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

  近日,南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赵某在深夜先后五次使用电钻将一民营企业厂区外侧铁皮围栏彩钢瓦盗走,后将彩钢瓦卖给废品收购站,将获利用于日常消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付利红发现被盗物品虽不是企业重要生产设备,但却不利于企业放心经营,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大环境。为最大限度降低被害企业经济损失,承办法官将追赃挽损作为本案办理的重点,尽最大努力维护涉案企业合法财产权益。付利红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人,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赔受损企业损失,经过耐心细致讲解,被告人赵某全额退赔受损企业,并取得该企业的谅解,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既要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南乐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不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意识,将刑事审判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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