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模群像 榜样风采】史庆彬:葆初心 担使命 为人民! 作者:范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19 08:33:58
史庆彬,男,中共党员,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现分管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管办(研究室)、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工作。
初心如磐,植根基层践行为民宗旨
知从何来,方向何往。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史庆彬同志深知党的根基在于人民,党的血脉在于人民,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把青春奉献给了人民,把芳华贡献给了基层。1986年1月进入法院工作后,他主动申请到条件艰苦的派出法庭去工作,一干就是十八年,除了在院机关的城关法庭外,其他四个法庭都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在那个交通资源匮乏的年代,自行车就成了他唯一的交通工具,泥泞不堪的乡间小路到处是他为民奔波,酷暑寒冬的田间地头无时不是他化解矛盾。他用对人民真挚情怀化解了一桩桩矛盾纠纷,用自行车驮起来的“正义”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荣誉载身,燃灯奉献照亮法治道路
三十七载春华秋实,三十七载使命如炬,自1986年1月进入范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史庆彬同志始终坚守在范县法院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从意气风发的“娃娃”法官,到两鬓斑白的审判专家,他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毕生追求,把“不负青山不负民”作为人生信仰,高标准、严要求砥砺“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为范县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连续多年受到省市县表彰,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每年都受到了省法院表彰,在法庭工作期间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面对荣誉,他淡泊坦然,他慎始如终的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法院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燃烧着生命照亮了法治前行的道路。
使命不怠,耕耘不辍躬身乡村振兴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第一书记到分管乡村振兴的院领导,角色虽然在变,但不变的是他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富裕的初心使命。在担任王楼镇张杨陈村第一书记时,史庆彬同志能牢牢把握扶贫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的职责要求,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打造了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的张杨陈村模板。分管全院乡村振兴工作后,他更是统筹全局、事必躬亲、亲力亲为,每个帮扶日,他都不辞辛苦地奔波在县法院分包的村镇,一户户走访,一丝不苟查阅乡村振兴资料,落实乡村振兴措施,在他的努力下,县法院乡村振兴工作井井有条,获得了受帮扶群众的一致肯定。
回首青山已老,执着一往无前。虽然他的步履不再轻盈,虽然他的额头斑白如霜,但他初心未改、使命未移,他把毕生心血倾注进他挚爱的法治事业,融化着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坚冰,他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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