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经过濮阳县法院执行人员不懈努力,一起由公媳引发的所有权纠纷案件得到和解履行结案。
2010年5月5日,濮阳县法院受理一起李某某、魏某某(5岁)母女申请执行魏某锁(魏某某的爷爷)所有权纠纷一案。2008年10月份,李某某与丈夫魏某波租住的地方发生雷管爆炸事故,导致房屋坍塌,魏某波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对死者家属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救助。救助款被魏某波父亲魏留锁领取,李某某多次找魏留锁协商,要回自己与女儿部分,均被魏留锁拒绝。李某某母女便起诉至濮阳县法院。濮阳县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魏某锁给付李某某母女7940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锁未自动履行,李某某母女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魏某锁领取救助款不会放在家里,有可能会存起来,便在他家周围的银行对他的存款进行了查询,但结果却一无所获。这时的李某某非常急切,便采取了到政府机关堵大门方法。执行人员顶着压力,更深入地与被执行人接触,了解到被执行人心里有疙瘩。一方面爆炸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受伤也花了不少钱,家里人还尽心尽力的照顾她,现在儿子没了,媳妇又要带孙女走,心里不舒服;另一方面害怕儿媳妇拿了钱不用在孙女的身上。故此不愿履行已生效判决。执行人员了解到这些情况对被执行人耐心作其思想工作及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同时对李某某讲人之常用情,让其换位思考,与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沟通,解开被执行人心中疙瘩,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