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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闯卡?判了!

发布时间:2022-05-12 10:07:11


2022年5月10日,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使用“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董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22年1月28日1时30分许,被告人董某某驾驶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过豫鲁界范莘公路疫情防控卡口,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48时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时,突然驾驶机动车向南行驶,强行闯卡通过,所驾驶的车辆拖拽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高某某二十余米并摔倒在地。2022年1月28日15时许,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被告人董某某到范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投案。

被告人董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董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董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接受核酸检测、隐瞒行程、不服从隔离管理规定,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决定命令等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威胁的,都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勿实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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