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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 我承诺!我践行!

  发布时间:2022-06-22 09:31:23


   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加强和保障干部职工的出行,维护道路安全交通秩序,6月21日上午8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办公楼前举行文明交通宣誓活动。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交通秩序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濮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磊带领大家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干警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随后,袁磊主任带领干警进行文明交通宣誓:“我是文明单位的一名干部职工,我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维护交通秩序,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大家纷纷表示,法院是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法院全体干警更应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维护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倡导者和守护者,从自己做起并带动家人,积极参与到维护文明交通行动中来,用实际行动创造良好交通秩序。

   此次宣誓活动,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力促进了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了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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