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出发——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少审庭 张瑛 发布时间:2022-07-04 09:33:12
6月29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濮阳市委《关于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起鹏,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延青,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井云亮,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林海,共青团濮阳市委书记孙丽君,以及团省委少年部、濮阳市教育局、濮阳市民政局、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全省首家法、检、团委系统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合作机制的成立。
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合作机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以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积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目的,整合公益社会组织力量,组建濮阳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队,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和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人民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机构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委托或服务申请等形式向本地共青团提出工作需求。由共青团委派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通过第三方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能尽快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尽早回归社会;消除缓解未成年被害人焦虑恐惧心理,走出犯罪等不法侵害带来的阴霾。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涉未成年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呵护青少年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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