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开展“同心庆七一 喜迎二十大”党建系列活动,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表彰上半年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为干警上党课。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部门正副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井云亮主持会议。
会上,为李章银同志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宣读了《中共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表彰2022上半年度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干部及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对第一党支部等5个优秀党支部、王顺桥等3名党务干部和王博等39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
会议传达了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读书会精神,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题为广大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徐哲院长从党的领导、权力来源、价值追求三个维度带领大家深刻认识了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要求全体干警准确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基本属性,进一步把握人民法院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政治定位,在工作中做到凡事讲政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永葆政治本色。
她指出,讲政治具体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高效的办理上,而办理好案件的基础则是正确的裁判思维,要从差异性中准确掌握三大审判思维方式。刑事审判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在有罪和无罪问题上不要勉强定罪,在证据采信问题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在刑罚裁量上不要罪罚失当,在办案机关配合上不要相互迁就,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捍卫公平正义。传统民事审判要注重实质诚实信用、实质公平和追求和谐,坚持法理情的统一,防止机械司法,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商事审判要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注重保护交易安全,充分发挥规则对商事行为的指引功能,实行穿透式审判,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行政审判要注重合法性审查与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注重监督公权力与保护私权利相统一,注重司法自由裁量与尊重行政主体自由裁量相统一,更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她强调,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在法律体系之内建立平衡制度,充分考虑社情民意以及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注重价值平衡、利益平衡、适用法律平衡,善于从普通案件中发现、挖掘、提炼可以“做大做强”的价值点,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作出引领时代的“伟大判决”,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伟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