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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警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2-07-18 08:47:28


   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规范警车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筑牢警务用车安全保障基石,更好服务法院审执工作。2022年7月15日,组织本院警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会议由公车管理员张静国主持,党支部书记侯召收及全体专职警车驾驶员参会。

   会上,张静国组织领学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机关驾驶员管理考核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对驾驶员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观看27分钟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然后,对规范用车审批程序、安全驾驶、使用警车的纪律规定、油料廉洁、警车卫生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支部书记侯召收向后勤服务中心全体驾驶员,传达了7月8日徐哲院长在安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工作会的讲话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车辆、驾驶员管理等相关安全规定,他提出: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提高纪律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警车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警车驾驶员务必注意廉洁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增强安全意识,紧绷安全驾驶这根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三是增强保障意识,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油料充足及清洁卫生,爱惜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车况良好和内外整洁,杜绝“病车”出行;四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安全、高效完成驾驶任务,保障审执工作顺利开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会后,驾驶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安全教育学习,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更加认识到安全驾驶车辆的重要性,将以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树立法院文明行车的良好形象,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责任编辑:冯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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