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要利剑出鞘、重拳铁腕,也要善意柔情、智慧办案。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工作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因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郭某某拘传至法院,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遂按照程序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在采取拘留措施的第二天,被执行人郭某某父亲突然逝世,被执行人悲痛万分,承办法官在得知此事后,本着善意执行理念,立即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申请执行人在听取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同意和被执行人和解,使被执行人尽快去奔丧。最终,被执行人家属送来案款1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