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通道多一堵墙,多年邻居矛盾不断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程某某、李某某同为濮阳县文留镇某村村民,两家系东西邻居关系。原告张某某居东,被告程某某、李某某居西,两家前面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公用通道。因宅基地排水问题,原、被告曾产生矛盾。2021年05月份,被告程某某、李某某在门前公用通道砌上了砖墙,致使原告不能向西通行。
法院审理,拒不履行,执行工作难开展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程某某、李某某限期拆除砖墙,恢复公用通道的原状,且不得妨害原告的正常通行权。判决生效后,程某某、李某某拒绝履行拆除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双方积怨已深,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先拆“心墙”,后拆“围墙”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如果强制拆除势必会使双方矛盾升级,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执行法官考虑必须首先打开双方心结,拆掉双方“心墙”。为此,执行法官首先和该村村支部书记取得了联系,走访了附近群众,了解双方矛盾的导火索和主要矛盾点,后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终于意识到了各自的问题,达成了和解。
执行法官见证和谐邻里重建
随后,申请执行人联系了挖土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在双方当事人家属的配合下,拆掉了那堵影响邻里和谐关系的“高墙”。双方握手言和,公用通道打开了,双方心结也打开了,该案件顺利执结。
邻里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也广为流传。对待邻居,要心平气和,友好互助,邻里矛盾也许不可避免,但双方要智慧化解,而不是互相为难,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