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区法院在执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执行李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果断“亮剑”,执行任务很快进入“快车道”,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为营商环境改善、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
案情简介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等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中原银行濮阳分行向华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华龙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对其名下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并责令李某某限期腾空其名下已被查封的房屋,但被执行人李某某不配合法院执行,拒不腾空房屋。
法院有办法
因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且不配合法院执行,华龙区法院以李某某拒不腾房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李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后李某某表示愿意腾房。日前,在李某某家属的积极配合下,房屋评估拍卖工作正依法定程序进行。
步履不停
执行工作不仅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更关乎法院的司法权威。华龙区法院以开展“濮上亮剑·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采取腾房、拘留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还会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