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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纠纷化解第一线 服务群众最前沿

  发布时间:2022-10-14 08:37:12


濮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濮阳中院开设【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栏目,带你领略濮阳法院人民法庭好“枫”景。

南乐县人民法院元村人民法庭,位于南乐县元村镇,处于卫河南岸“两省三县交界”处,是仓颉(字圣)文化所在地,距离南乐县人民法院机关16公里,定位为综合性法庭,现有干警6人,负责审理全县范围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传统民事繁案。近年来,元村人民法庭按照“狠抓服务 司法为民 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倾情服务矛盾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挥好司法为民“指挥棒”。

2020年3月24日,元村人民法庭党支部召开首次支部会议,标志着元村法庭党支部的成立,实现了“把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飘扬在审判一线”的目标。在支部书记赵俊伟的带领下,该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将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审判业务工作中。今年以来,高洪光院长多次就法庭党建工作到庭指导并提出要求,极大地鼓舞了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体干警同心聚力、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元村法庭党员干警还特别注重立规矩,讲纪律,坚持重要节点及时传达学习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严守机要、保密、档案等各项工作纪律。针对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该庭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明确请销假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并通过学习会等方式使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2020年以来,元村法庭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7件,审结844件,结案率96.24%,一审服判息诉率81.16%,调撤率53.4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元村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一方面用足用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调解的相关规定,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判过程中,抓住每一个有利于促成当事人调解的机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按照理清关系、找准症结、推心置腹、动之以情、依法调解、不留后患的原则,力求在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格局社会化、调解手段人性化和调解结案高效化上下功夫,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三、构建多元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大化解”。

好的队伍必须有强的担当。元村人民法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能定位,以提高效率、强化调解、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用和谐理念、和谐标准,和谐方式统揽民事审判工作,增加了和谐因素。在庭长赵俊伟的带领下,注重分析法庭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调整审判思路,以调解方式促进案件的良性审结,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添砖加瓦。

元村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化解矛盾第一线的优势,将阵线前移,协同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法治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落实疫情“双包双控”细化疫情人员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一企一警”活动。同时元村法庭也根据工作开展“送法进村上集市”、“案例示范-讲小故事、明大道理”等活动,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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