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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夫妻情断难重圆 法官调解和平分

  发布时间:2022-10-17 14:37:39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朱某离婚纠纷,经调解,被告朱某同意离婚并表示尽心尽力抚养儿子,原告刘某也承诺一定会照顾好女儿,双方可以互相探望孩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播报

2006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双方自愿补办结婚证,于2007年生育女儿,2011年生育儿子。婚姻期间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8年9月双方开始分居,2021年原告曾起诉被告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和好,现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双方离婚并且抚养女儿,抚养费自愿承担。

“背对背”调解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分别与原、被告联系,被告朱某表示两个孩子都由其抚养就离婚,否则免谈,随即挂断电话。孩子抚养问题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点。法官多次联系朱某,耐心释法,朱某同意到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坚决要求离婚,但因孩子抚养问题一度僵持不下。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劝解开导,化解原、被告的对抗情绪,找准关键点,在抚养权问题上下功夫。最终,原、被告同意离婚,并在孩子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原、被告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并且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情况下,原、被告对孩子均享有探视权。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无论婚姻走向何方,父母对孩子的爱,从未缺失。

责任编辑:龙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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