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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元村法庭:构建多元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大化解”

  发布时间:2022-11-23 08:40:45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是国家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为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濮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此,濮阳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栏目,带你领略濮阳法院人民法庭好“枫”景。

对话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呢,我们邀请到南乐县人民法院元村人民法庭庭长赵俊伟做客直播间,为大家介绍元村人民法庭是如何构建多元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大化解”的?

主持人:赵庭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元村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

赵俊伟:元村人民法庭是南乐县人民法院3个派出人民法庭之一,位于南乐县元村镇政府院内,处于卫河南岸“两省三县交界”处,是仓颉(字圣)文化所在地。我庭现有干警8人,其中员额法官2人,司法辅助人员6人,主要负责审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民事繁案。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我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按照依法调解、不留后患的原则,力求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格局社会化和调解结案高效化,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案件223件,审结188件,结案率84.3%,调撤率42.25%。

主持人:赵庭长,元村人民法庭是如何坚持党建引领挥好司法为民“指挥棒”的?

赵俊伟:2020年3月24日,元村人民法庭党支部召开首次支部会议,我作为庭长担任元村法庭党支部书记,标志着我院三个人民法庭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实现了“把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飘扬在审判一线”的目标。

近年来,我庭立足“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质促审判”工作思路,先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切实转变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特别是今年以来,充分运用党支部学习和“夜校”两个载体,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和“逢会必学”制度,我积极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并为本支部党员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引导本庭干警进一步增强对审判工作的价值认同、感情认同。同时,我带领全庭党员及干警坚持每天开展“学习强国”,确保每天学习积分都在40分以上,实现了学在日常、学在经常。最后,我庭也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使法官、书记员工作压力得到有效释放,保障身心健康,激发队伍活力。

主持人:赵庭长,您刚才介绍说,元村法庭在审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判过程中,力求在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格局社会化、调解手段人性化和调解结案高效化上下功夫,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能具体介绍一下元村法庭是如何实现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格局社会化、调解手段人性化和调解结案高效化的?

赵俊伟:去年以来,根据院党组统一安排,我庭先后到12个乡镇开展了巡回诉调对接座谈会。对接会上,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各村支部书记及乡镇调解员都参加会议,共对接乡镇调解员576名。座谈会旨在加强法庭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上,我就“调解的法定程序、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各法庭审理纠纷类型、调解与乡村振兴”等几个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实现了调解主体多元化。

其次,我庭发挥派出法庭化解矛盾第一线的优势,将阵线前移,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3次、开展“送法进村上集市”、“案例示范-讲小故事、明大道理”等活动12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主持人:赵庭长,能介绍关于生命权或者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吗?

赵俊伟:今年8月,我庭受理了原告王某建诉被告王某忠和王某才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在本案中,原告王某建诉称,二被告系兄弟关系,2021年9月8日14时许,在寺庄乡利固村东头省道向北约一百米处,原告王某建与被告王某才酒后相遇,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原告,被告王某忠后来也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参与殴打原告,导致原告多处受伤,原告向寺庄派出所报警。因原告受伤严重在南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大量医疗费,因二被告非法侵害原告致伤,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后经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对二被告进行处罚。经村委会调解无效。

受理该案件后,我庭组织村委会极力劝说各方当事人,先把法律摆在前面,再跟他们好好讲道理、讲人情,充分考虑各方需求,征求各方意见,拟定调解方案,最终调解成功,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某忠、王某才于2022年9月24日前给付原告王某建医疗费等损失若干元;原告与二被告其他互不再追究。

近年来,元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村调组织合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真正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主持人:听了赵庭长的介绍,让我们对元村人民法庭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那么,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法庭的建设经验,必将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赵庭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本期策划李娟、龙东方,摄影李昊、主持安然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

责任编辑:娄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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