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隐私生活变“现场直播”?!都是家用摄像头惹的祸!

  发布时间:2022-12-09 09:35:25



1

“科技安防永伴左右

智能联网尽在眼前!”

君不见网上购物平台

线下电子市场

售卖监控摄像设备的比比皆是

广告语也温暖贴心

殊不知

鱼龙混杂防不胜防

家里装个摄像头

竟让自己的隐私生活

变“现场直播”

近日

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审理的一起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引起关注

2

王某通过网络购买

视频播放软件、网络摄像设备

ID账号及密码共594条

获取20余台网络设备的控制权限

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

偷窥他人隐私

并通过网络将视频播放软件

和他人网络摄像设备ID账号及密码

售卖159人次、获利1.4万元

已构成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且情节严重

综合犯罪事实、情节

及社会危害程度等

依照《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等规定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又三个月

并处罚金1.7万元

3

家用摄像头日益普及

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

生产的大品牌摄像头

使用前充分了解服务功能

使用时设置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换

避开卧室、浴室等隐私区域

经常检查摄像头的角度是否有变化

及时更新软件并定期杀毒

非必要不联网

防止家用摄像头被非法偷窥

责任编辑:王博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