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法官,我‘阳了’,现在很难受不能出门,11号的开庭怎么办?”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收到千里之外上诉人吕某某的来电,表示自己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伴有浑身疼痛症状,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本案线上开庭。遂马上安排书记员联系上诉人询问其身体情况,征询采用线上开庭的意见,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做好线上开庭准备,确保案件如期开庭。
“被告人吕某某,你能否可以听清我们的声音?”
“能听清。”
“画面是否清晰?”
“清晰。”
庭审顺利进行。迢迢千里,一线相连,合议庭、检察员、被告人及辩护人沟通顺畅,1月11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如期审理了吕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两个案件,实现了庭审过程人员零接触,避免了疫情传播风险。
为确保所有已排庭案件顺利开庭,刑一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针对非羁押被告人案件,运用云间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有效提高了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充分发挥“三远一网”远程提讯系统优势,运用该系统依法及时审理了大批刑事案件,既确保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也保障了审判效率,以准确、快速的审判流程充分彰显了依法打击犯罪的力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