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月10日上午9点,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学文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李某海、邹某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诉案二审公开开庭准时进行,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德岗出庭履行职务,二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为迅速落实省法院胡道才院长提出的“符合开庭条件的刑事二审案件原则上都要开庭”指示精神,尚学文院长刚一到任,就对如何有效推动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提出明确要求,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并率先垂范走上审判台。本案一审认定二上诉人均实施了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刷脸、取现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行为,但其上诉对相关事实及犯罪情节认定提出异议。庭审前,合议庭详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悉心拟定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严谨的法律用语,规范高效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整个庭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秩序井然,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休庭后,合议庭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尚学文院长在与刑事审判人员座谈交流时指出,要稳步提升刑事二审案件开庭数量,这既是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有力抓手;要克服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困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保持刑事二审开庭审理案件常态化。他强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连年多发居高不下,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究其原因,既源于犯罪分子追求巨大非法收益,也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下游犯罪息息相关,必须予以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治理。
下一步,濮阳中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开庭审理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带动法院干警全力以赴、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多层面促进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