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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巡视组一行莅临濮阳中院检查指导案件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05 23:14:38


7月1日,濮阳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研讨会。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巡查问责办主任韩豫宛,省法院评查问责办主任吕巧玲听取会议,并对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评查工作予以检查指导,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切实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有效进行。中院和各县(区)法院分管领导和评查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濮阳两级法院纷纷表示对省高院组织的此次“万起案件评查活动”非常重视,分别抽调人员、成立组织,集中精力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内部自查和互查,濮阳两级法院对发现的案件实体、程序以及卷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都一一予以明确,并要求责任庭室和责任人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吕巧玲主任对濮阳两级法院的案件评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通过评查能够发现细微处问题,反映了评查人员的责任心和耐心,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

    韩豫宛主任对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他指出,此次案件评查主要是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上级领导督办案件进行,我们要通过案件评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而不是将案件评查工作流于形式,背离我们评查案件的初衷。鉴于此,要求下一步全市法院的案件评查工作要突出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信访人的信访原因开展案件评查,从而发现问题所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二是通过案件评查,对发现确有问题的案件要通过法律程序主动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赔礼道歉,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三是要求我们法官要增强责任心,严格落实案件管理制度,提高审判质量。

    通过研讨,大家统一了思想,同志们普遍认为,只有严格把关、提高质量、落实责任,对案件质量形成立体监管模式,才能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中级人民法院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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