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文,现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主要从事司法调研、司法改革、司法协助等工作。近年来,在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各位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帮助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评为“全市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濮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工作优秀个人”。
一是对党忠诚,做司法改革工作的“拥护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努力在司法改革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二是忠实履职,做司法改革工作的“践行者”。
立足岗位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准确把握改革精神,主动扛牢改革责任,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见行见效,濮阳中院、南乐县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示范法院,连续多年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市委改革办特发函予以表扬。
三是统筹协调,做司法改革工作的“推动者”。
充分发挥司法改革牵头部门作用,扎实做好司法改革通联工作,制定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政治部、审管办、研究室和立案、刑事、民事、行政等部门为改革直接责任部门,逐项明确改革任务,层层压实改革责任。坚持“周监测+月调度+季报告”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全市法院改革进展情况,针对性解决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常抓不懈、有序推进。
四是提炼经验,做司法改革工作的“宣传者”。
认真总结宣传我市法院先进改革经验,着力打造司法改革“濮阳名片”。2022年先后有15篇改革信息被最高院、省委、省高院和市委推介,执笔完成了全省法院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提级管辖案件司法指引功能发挥问题研究》,撰写的《构建“三精”管理模式,确保二审独任制落实见效》入选最高法院第十二批司法改革案例,《濮阳中院1234工作法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效》等入选省高院《司法改革工作动态》。
司法改革永远在路上。在濮阳法院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让青春在司法改革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