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在植树节即将到来之际,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义务植树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西永带领全院50余名干警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法院干警文明意识。
在植树现场,濮阳中院干警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大家几人一组,有的挖坑、有的扶苗、有的填土、有的浇水,各个环节井然有序,配合默契,充分展现了濮阳中院干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风貌。经过一下午的努力,大家圆满完成了植树任务,一株株树苗迎风而立,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生态环境,提高了法院干警爱绿、植绿、护绿意识,还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团队凝聚力。下一步,濮阳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争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绿色家园的建设者,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濮阳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