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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豫剑执行”|濮阳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28 08:32:11


华龙区法院

3月25日,华龙区法院组织集中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拘传25人,当场履行完毕11人,执行到位金额113.86万元。濮阳市政协委员马青云对华龙区法院执行局以人为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当天该信息被人民法院报转发。

濮阳县法院

3月23日,濮阳县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分组作战,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拘传被执行人12人,采取拘留措施6人,当场执行完毕4件,7件长期未履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23.53万元。3月25日第二次集中行动,拘传2人,当场履行完毕1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2件,执行到位金额3.5万元。

清丰县法院

3月24日,清丰县法院拘传9人,实施拘留1人,执行完毕2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36万元。3月25日6点整,执行干警因案施策,灵活处理,拘传被执行人7人、成功拘留被执行人1人、腾退房屋1处、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9万元。

南乐县法院

3月25日,南乐县法院全体执行局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结案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5万元。

范县法院

3月23日,范县法院出动警车4辆,执行干警15人次,走访调查20余村落,执行和解1件、执行完毕结案2件,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发布涉金融案件失信人员大头贴17人次。3月26日组织开展了第2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实际执结3件,执行到位80余万元,强制腾房1套,交付车辆1辆,拘留被执行人6人。

台前县法院

3月25日,台前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采取拘留措施1人,当场执行完毕2件,3件长期未履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6万余元。

责任编辑:龙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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