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中院“豫剑执行”
专项执行活动开始了
一起来看看吧!
华龙区法院
连日来,华龙区法院组织多次集中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执行完毕一起探视权案件,多个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奉献法院执行力量。
濮阳县法院
3月28日,执行局出动警车4辆、警力20余人赶赴执行现场,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执行前,濮阳县法院提前联系镇政府、派出所寻求属地支援。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涉案当事人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并依法告知阻挠的法律后果,同时疏导现场群众,维持执行秩序。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拆除了在被执行人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清丰县法院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豫剑行动”工作部署,近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拘传行动。行动中,干警们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开展。当日共拘传9人,实施拘留1人,执行完毕2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360000元,多起案件经过本次行动有了突破性进展。
南乐县法院
3月28日,南乐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充分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闫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张世雷、薛通多次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闫某最终积极筹款,主动向法院缴纳案款12万余元,使得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范县法院
“非常感谢范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近日,范县某商贸公司将一面印有“秉公廉明、热情服务、执行高效、助企解困”的锦旗送到了范县人民法院。该案从执行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日时间,范县法院贯彻落实“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要求,打造绿色诉讼执行服务,畅通企业维权渠道,继续在全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台前县法院
3月25日清晨6时,台前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之后奔赴执行现场。
行动中,干警们坚持依法执行、因案制宜,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对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