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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韵清明|濮阳中院以诗会友、遥寄追思

  发布时间:2023-04-06 08:49:38


4月4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干警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机关图书室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中华经典诵读和清明诗会活动。濮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磊,各党支部干警代表参加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慧玲主持活动。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来自机关各党支部的20名青年干警,先后以怀念先烈先祖、抒发家国情怀等为主线,分别诵读了《清明节在怀念中度过》《九歌·国殇》《祭英烈》等诗文,饱含深情、精彩纷呈,不仅表达了对先辈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也生动再现了中华诗文的底蕴和魅力,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的风采和才华。

袁磊主任对诗文诵读活动进行点评总结,并提出三点希望。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宏伟蓝图融为一体,把个人价值放到濮阳法院发展的大局中去规划、去追求、去实现,踊跃投身于濮阳法院审判事业的火热实践。

二要树牢为民宗旨,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学习实践,提高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勇挑时代重担,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把艰难困苦作为磨炼自己的机遇,把审判事业当作展现自我的舞台,以争先恐后、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冲锋陷阵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非凡的业绩,在前进的道路上书写精彩的人生!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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