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又逢清明。为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的祭祀新风,4月4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到王助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着红马甲,走进王助镇街巷,向街上行人及沿街商户发放了《移风易俗树新风倡议书》,同时就传统祭祀可能引发环境污染、山林火灾的严重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传普及,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防诈骗、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移风易俗树新风倡议书
在这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濮阳中院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要文明祭扫,树立新风。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倡导开展鲜花祭奠、网络祭奠、植树祭奠、书写寄语等现代文明祭祀活动。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要安全有序,平安清明。强化安全意识,不在林地、公园、小区、道路两旁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引发火灾。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要节俭祭扫,传承美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抵制丧葬祭祀陋习,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文明濮阳,你我共建;文明中院,你我践行。在此次活动中,广大干警不仅向群众进行了清明普法宣传,也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身体力行”的重要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将坚持做文明生活风尚的践行者、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努力实现濮阳中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为濮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