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2日(本周六)
上午9:30
活动地点
开德中街与卫河路交叉口
向北100米路东
活动须知:
请携带个人身份证
经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后
佩戴旁听证进入
届时会有工作人员引导
报名通道
下方扫码报名
因审判庭坐席容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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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留意短信通知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三辆车发生交通事故,田某驾驶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孙某驾驶车辆不承担责任。孙某驾驶车辆登记车主为某公司,该公司依据机动车损失保险向其投保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人寿保险公司赔偿该公司53201元。赔偿后,人寿保险公司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车辆的承保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
2. 进入法院后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活动,禁止随意出入法院办公场所。
3. 旁听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文章后附庭审纪律,请认真阅读。
庭审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