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濮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6月25日上午,濮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律师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和破产管理人协会的48家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西永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濮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互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各项议案;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管理和业务发展,步入规范化轨道,对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濮阳、平安濮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赵西永副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全力支持配合协会工作,努力为管理人创造良好执业条件,共同构建互信、合作、清爽的职业共同体,共同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对开展好协会工作,他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管理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全市重点任务,组建专业管理团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牢记职责使命,助力破产审判
要在协助法院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的同时,协同法院不断增强破产审判的社会公信,并对企业破产的内外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有益指引,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对内沟通和对外协调,使管理人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渠道反馈、难题有办法解决。
三是注重业务建设,锻造专业化队伍
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等理念、思路,注重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要通过组织培训、竞赛,开展对外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人履职水平。在管理人之间架设交流平台,支持会员承办破产案件,协助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要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依法严格科学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红黑榜”发布、失信行为考究等考核制度,教育引导管理人队伍加强自律管理,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维护好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坚持“严管”,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坚持“厚爱”,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管理人队伍,当好管理人最值得信赖的贴心人。要着力改善管理人执业环境,维护管理人执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