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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红 品牌亮 | 第十五党支部:关注民生福祉 守护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3-08-11 08:21:55


党旗红 品牌亮

关注民生福祉

守护美好生活

第十五党支部

前言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共促,21个党支部紧紧围绕“三抓三促”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党建特色品牌”专项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支部一品牌”的濮阳法院党建特色,以“党建品牌矩阵”激发党建创新活力,以党建品牌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濮阳法院工作新局面。现开设“党旗红·品牌亮”专栏,对21个党支部党建特色品牌进行展示。

品牌名称

关注民生福祉 守护美好生活

品牌标识

品牌内涵

立足法院政治属性,切实发挥党建的强根筑魂、凝心聚力作用,坚持在“党建+公益诉讼”上深耕细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激励和支撑作用,探索党建、业务一体谋划、双促双融合,推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品牌特色

以“关注民生福祉,守护美好生活”为主题,实现公益诉讼工作跨越式发展,确保党建成效“入味深”“回味久”。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红色资源保护、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林草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创建举措

一 组建专业办案团队 强化品牌赋能

公益诉讼制度是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以法治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公益诉讼案件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第十五党支部立足审判职能,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要求,以完整的工作制度规范公益诉讼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审判长的党建引领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团队,办案团队核心力量均为共产党员,让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支部干警自我加压,主动作为,让办案成效有保障。审理、指导两级法院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余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英烈保护等重要领域,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 创新裁判执行方式 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裁判方式,审理、指导全市法院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件,民事案件3件。其中,审理的河南省环保联合会诉某化工企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探索由污染企业向社会承诺可无偿使用其某种专利技术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裁判方式,推动化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审理的濮阳市检察院诉某化工企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由污染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折抵环境修复费的裁判方式,助力疫情期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述二案均被最高法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审理的全省首例由市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由濮阳中院与聊城生态环境局共同监督判项执行,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调联动,入选“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获最高法原院长周强批示肯定,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该支部焦奎阳同志被最高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三 协同共治齐发力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第十五党支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方式促进协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审理、指导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3件,在一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案件中,探索惩罚性赔偿,让违法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惩罚性赔偿金,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予以警示。同时,强化类案分析总结研判,及时梳理汇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检察、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协同共治。

四 刑事民事全方位打击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墙

信息技术和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持续高发,尽管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了长期重点专项打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高发态势,但由于犯罪成本低,案件仍屡禁不止,并不断呈现出新变化。为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墙,以法律手段震慑侵犯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人,第十五党支部通过典型案件的审理与指导,以最严密的法治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彰显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障。审理、指导检察机关提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共判处13人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0余万元,对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请全部予以支持。上述案件的审理,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其公益损害责任,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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