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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五项措施助推信息调研工作再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0-08-02 09:24:15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宣传,实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展示清丰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良好社会形象,清丰法院五项措施力促信息调研工作提名次,上台阶,升水平。

    一是实行月通报。每月由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将各庭、室、队、局及每位干警的信息、调研、宣传及该三项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通报。

    二是实行物质奖励。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基本任务目标按《绩效考评办法》规定的篇目数量,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物质奖励。

    三是重要信息特别奖励制度。鼓励干警撰写长篇调研文章、典型通讯、经验信息,力争在各级媒体和刊物的重要部位发表,能够被采用得,将给予重要信息特别奖励。

    四是实行分工协作。因调研工作考评办法修改,新增加了人民陪审团工作、社会法庭工作和制度创新工作,这三类有工作须由机关相关业务庭室共同协作完成。

    五是实行一票否决。院党组针对不同情况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巡查,视巡查情况给予机关部门和责任人表扬、奖励或批评、惩罚。对于完不成目标要求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和晋升资格。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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