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院《“万起案件评查”复查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濮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左献民同志为组长,审委会主任刘勇同志为副组长的复查小组,于7月8日至7月25日对新乡中院部分信访案件及领导督办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已圆满完成了复查工作。
7月8日上午复查小组到新乡后,左献民组长立即召开了复查小组成员会议,对本次复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左组长要求每位复查组成员都要树立起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天气热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复查好每一件案件,不仅对当事人、信访人负责,对承办法官负责,对法律负责,更要对自己复查的每一件案件得出的结论负责;不仅要认真复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更要注意吸取新乡中院在审理案件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刘勇副组长对复查工作中的案卷交接、复查方法、复查进度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安排。具体复查方法是白天个人分别详细阅看卷宗,当天晚上复查组成员共同听取个人白天所阅看卷宗的汇报,严格按照省院评查办法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卷宗质量等各个方面逐案、逐项进行研究、讨论、汇总、小结。省院检查组马建伟组长在7月15日听取该复查方法的汇报后,给予了肯定和称赞。
本次共复查新乡两级法院41件案件(148册卷宗),其中刑事案件16件(60册卷宗);民商事案件16件(64册卷宗);行政案件1件(9册卷宗);执行案件8件(15册卷宗)。在这41件案件中,信访案件38件,领导机关、领导批示要结果的3件;2007年以前案件数27件,2007年以后案件数14件(含2007年)。共复查出优秀卷宗5件,一般瑕疵案件33件,重大瑕疵案件3件。复查后评出2007年以前案件的合格数18件,不合格数8件;2007年以后案件的平均得分63.5分,合格数5件,基本合格数4件,不合格数6件。所复查的41件案件中,不合格案件数共14件,占34.15%。案件存在纠正可能、解决可能的,提出的纠正建议数41条。濮阳中院复查组分别于7月13日、7月23日对新乡中院就复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了反馈,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及中层以上领导、各业务庭内勤听取了反馈会,给予了高度肯定。
根据省院及左献民组长的要求,每位复查组成员都将自己复查案件的个案复查报告制作了电子版,并对自己复查工作作出小结。复查组于8月1日下午集体开会讨论通过了复查总结报告,每位成员郑重地在复查报告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圆满完成了本次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