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濮阳市慈善总会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慈善捐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慈善捐赠优秀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慈善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全民性的工程。”濮阳中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立足主责主业,以关心困难群众为出发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家庭贫困的当事人给予人性化的关怀,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同时,深入分包网格辖区、“四送一助力”结对帮扶村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点亮微心愿·资助学子”等献爱心活动,在王助镇打造“法治一条街”,向需要帮助的群众传递更多的温暖和关爱,不断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在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干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在推动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断贡献法院力量。
慈善有温度,担当有力度!此次获奖是对濮阳中院近年来参与慈善工作成果的充分肯定。濮阳中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强化法院慈善志愿公益服务工作的内涵建设,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温暖、弘扬社会正能量,推进“慈善濮阳”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