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意见(试行)》的要求,2010年8月5日上午九时,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组织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了一起诈骗案件的审理。
庭审前,主审法官向陪审团成员讲解了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的法律规定。庭审中,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举证、质证和控辩双方的意见。休庭后,陪审团成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合议庭。合议庭合议时对陪审团的意见予以参考。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拓宽了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判是非、断曲直,揭开了刑事审判的神秘面纱,促进了司法民主化、大众化,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