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季度,台前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4余起,其中,农村离婚案件高达110多起,占全部受理民事案件的百分之四十七以上。在夹河法庭受理的29起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就占了22起。事实表明,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村民前往城市打工数量的不断增加,广大村民的婚姻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农村离婚率频繁上升。那么,直接威胁农村婚姻家庭稳定性的原因何在?导致农村离婚率不断上升的原因何在?
一、“打工族”成为农村离婚的“主力军”
从第一季度受理的110多起离婚纠纷案件的状况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大多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农村“打工族”成为农村离婚的“主力军”。
农民工走出篱笆,走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婚姻约束,来到城市,心灵为之一振,眼界随之开阔,传统的婚姻观念随之瓦解,人生价值观、婚姻观也随之得以重构。于是,爱情、自由、幸福成为他们的追求。“没有感情、感情不和”成为农民工提出离婚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在农民工长年在外打工的现实情况下,有时会因长期分离导致夫妇双方感情淡漠,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最终造成婚姻破裂。
农民工外出打工感受到光怪陆离的城市生活,对于农村生活产生厌倦与排斥,夫妻间的裂痕随之增大,“婚外情”现象不断出现,嫖娼、找情人等现象不断增多,农民工“涉黄”现象成为公害。男方因“婚外情”提出离婚的比率显著增加,这已成为农村离婚率上升最主要的原因。
二、农村女性提出离婚居多
在广大乡村,为何提出离婚的女性居多?
婚姻自主意识的增强是农村女性勇于对婚姻说“不”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广大进城打工的农村女性,她们经济上已独立,男女平等意识已牢固,对男性的依附性已消除,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都已掌握,冲破不幸婚姻、追求个人幸福的勇气已加大,她们不仅主动提出离婚,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为此,农村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男性。
少数男性农民工在外数年不与家人联系,放弃家庭责任,找寻“第三者”,在外面找情人,喜新厌旧。他们虽然不主动要求与妻子离婚,但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对妻子、孩子不闻不问,迫使女方提出离婚,这也成为女性提出离婚增多的重要原因。
三、遏制农村离婚率
农村离婚率的急剧增高将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不仅会使农村子女失去父爱或母爱,失去家庭的温暖,也会使孩子们的心灵受到伤害,健康成长受到威胁。同时,在离婚大战中,因收入低或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将遭受侵害。
怎样遏制农村离婚率?
第一,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指导农民工正确处理外出务工与婚姻家庭、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关系,让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升农村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对违反婚姻的行为坚决制裁。要求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婚姻法》,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制裁。
第三,重证据,讲事实,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正确处理离婚案件。在调解未果的基础上,注重审查离婚的真实原因,对于那些企图通过离婚来达到个人私利的离婚案件不予支持,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