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流程管理是现代化的审判管理方式,对于保障审判质量和审判工作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立足“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宗旨,不断研究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和完善审判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了由立案庭统一协调、管理,各业务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案件流程管理模式。
一、统一立案。细化各审判庭辖区和案件管辖范围,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统一核算诉讼费,院财务统一收取费用,从立案到收费为“一站式”。
二、统一排期。由立案庭在立案的同时,统一排期开庭。一次排期五个确定,即确定案件的承办庭室、承办人、开庭时间、地点和举证期限。承办人由微机事先设定的程序自动确定,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产生。
三、统一送达。在立案庭成立了送达组,负责通知被告应诉、开庭和案件的其他送达工作。送达采取邮寄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送达完成后,将案件转业务庭审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隔绝了法官与当事人的不恰当接触。
四、跟踪督办。从立案开始,直到案件审结,将案件审理信息输入管理系统由立案庭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对临审限案件和超审限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
五、结案统计。每月10日为结案统计日。各业务庭将上月10日至当日审结的案件报送立案庭,由立案庭汇总后,制作司法统计分析报表(包括各庭的收案、结案、存案以及所结案件的结案方式、审理期限、上诉和发还、改判情况等),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求在报结案的同时,将所结案件的卷宗一并报送,按实际交卷统计结案,做到卷表一致,数字真实。
六、案件评查。这是审判工作流程管理的“质检”环节。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由审监庭对各庭报结的案卷进行归档前的评查,当月所结案件须当月交评。审监庭对各庭报送的卷宗严格审查,写出具体的评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归档。
七、卷宗归档。对经过案件评查符合归档条件的案件,由审监庭统一办理归档交接手续,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至此划上句号。
华龙区法院通过审判流程机制的运行,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有效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较好地便利了群众诉讼,提高了案件质量,缩短了办案周期,使审判工作走上了规范、高效、公正的司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