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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 重拳出击 濮阳法院开展“双节”集中执行

  发布时间:2023-10-07 10:40:04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9月30日,根据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法院精心准备、周密谋划,重点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涉金融案件等,同步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濮阳中院执行局中层正副职和部分干警分头赴各县区法院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162名,警车33辆,执结案件50件,执行到位金额229.47万元。

华龙区法院

连日来,华龙区法院持续开展中秋国庆假期集中大执行行动。9月30日,华龙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按照既定预案分赴各执行现场。濮阳中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赵志学,执行局局长李敏,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同彪到现场进行指导。截止当天下午四点,华龙区法院执行局共拘传被执行人26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12件,执行和解8件,扣押车辆2台,执行到位金额128万余元。

濮阳县法院

9月30日,濮阳县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牢牢抓住“中秋节”这一黄金时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集中行动重点对涉民生、涉金融等小标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逐案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分类制定执行方案。清晨6点,3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5辆警车按照乡镇区域分批分组深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和财产状况,集中全部执行力量进行拉网式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让“老赖”感受到压力的同时,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措施,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清丰县法院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丰县法院充分利用节日期间人好找、物好寻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用执行行动践行为民初心,用执行成效兑现胜诉利益,用执行力度守护司法权威。执行过程中,干警们配合默契、程序规范、措施有力,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相结合,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严,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又有力地震慑拒执行为。经过一天的奋战,成功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3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南乐县法院

9月30日7时,南乐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洪光主持出发仪式。高洪光强调,要依法穷尽使用强制措施,加强查人找物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让当事人见到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严格规范执行,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确保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打击一个,震慑一批”的实际效果。活动当天,出动干警23人,警车5辆,查找被执行人20名,实际拘传到位9人,执行完毕8件,包括首次执行案件5件,恢复执行案件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2.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范县法院

9月30日,范县法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擂响“执行铁拳”集中执行战鼓,确保群众安心过节。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会平出席活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秉承“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搜查、查封、扣划、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成功将一批平时“找无此人”销声匿迹”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此次专项活动累积出动车辆5辆,出警17人次,强制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协议2件,执行到位金额11万余元。

台前县法院

为深入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活动,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抓住中秋、国庆假期被执行人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行动前,各执行团队加班加点,对案件进行分析梳理,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行踪。行动中,干警们配合默契、程序规范、措施有力,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又有力地震慑拒执行为。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9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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