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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惹起祸端 同胞兄弟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0-08-12 10:41:01


    两兄弟因为一套房产,反目成仇,最终通过法院不厌其烦的思想工作,挽回了一段兄弟情义。2010年8月3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

    据悉,原、被告系同胞兄弟。1998年至2001年间,二人合伙开了一个建材门市,专为新开发的小区供应建筑材料,同时约定利润平分,风险共担。2000年底,两兄弟用经营所得利润,在某小区内购买了两套经济适用房,约定1楼的房子归弟弟所有,4楼的房子归哥哥所有。弟弟怕影响以后单位分房,故两套房子均登记在哥哥的名下,但一直在一楼房屋内居住,直至单位分房后才搬离,并让其父母居住至今。如今,弟弟一时经济困难,急需卖房周转,找到哥哥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不料哥哥找各种理由推托,导致兄弟俩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弟弟无奈之下,将哥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1楼房屋的所有权,并要求哥哥协助其将房屋变更登记。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不同意将房屋过户到原告的名下,只同意按照当时购买房屋的价值将购房款支付给原告,并称由于被告的经济状况也不太好,没有能力支付现款,等以后有了钱再支付。

    承办法官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在为兄弟俩辩法析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人伦道德方面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通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两兄弟终于摈弃前嫌,握手言和。双方协议1楼的房屋归弟弟所有,哥哥协助其变更房屋登记。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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