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濮阳法院
感受公平正义
互动式旁听庭审
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1日(本周六)
上午9:00
活动地点
开德中街与卫河路交叉口
向北100米路东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卫河北路滢滨花园东侧约140米
活动须知:
请携带个人身份证
经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后
佩戴旁听证进入
届时会有工作人员引导
报名通道
下方扫码报名
因审判庭座席容量有限
报名通过之后我们将会短信告知
请您留意短信通知
注意: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在家长陪同下参加活动(家长与孩子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案情简介
某学校系寄宿制学校,郭某某在某学校就读,并吃住在校。
2021年6月5日晚六点半左右,郭某某在学校操场南边小树林西南角晾晒被子、衣服区域玩耍,不慎从晾晒架子上摔下来受伤。随后,学校将郭某某送到医院治疗,住院27天,支付医疗费8311.86元。
2023年5月10日,经安阳民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郭某某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拟为60日、营养期拟为60日。
某学校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处投保有校方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人限额300000元。
各方当事人对责任承担比例和赔偿范围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
2. 进入法院后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活动,禁止随意出入法院办公场所。
3. 旁听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文章后附庭审纪律,请认真阅读。
庭审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