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新时代良好家风的体现。李某,你的做法对吗?如果你不听劝解,法庭会作出判决;你不执行判决还会被强制执行,你以后在街坊邻居面前会抬不起头......”近日,在濮阳县人民法院柳屯人民法庭的“劝孝堂”内,承办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该庭受理田某诉李某赡养纠纷一案。原告田某是被告李某的继母,田某在与李某父亲老李婚姻存续的20余年间,始终将李某视为己出,然而和睦的家庭却因一场交通事故致老李离世陷入僵局。肇事方赔偿老李家属30万元,田某让肇事方将赔偿款打到了李某的账户,不料李某将赔偿款私吞,并将田某赶出了家门。田某遂将李某诉至该庭,要求李某履行赡养义务。为更好地促进问题实质化解,承办法官安排双方走进法庭“劝孝堂”进行分开谈话,得知李某与田某多年相处,母子情分根深蒂固,李某并非不愿意赡养田某的情况后,遂组织双方在“劝孝堂”内对坐,讲明双方应尽的权利与义务,从情理方面加以引导。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对双方争议点进行归纳总结,从情理与法理方向对双方进行调解,使田某老有所养。这是该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南,巧解群众“千千结”的一个缩影。
该庭是濮阳县人民法院7个派出法庭之一。近年来,该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顺应新常态下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创新推出集调解、审判于一体的“劝孝堂”家事审理新模式。“劝孝堂”在墙面张贴孝善文化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改变以往法庭庄重、严肃的氛围,通过法官的教育和感化,促使有过错的子女认识到错误并修复破损的亲情,打造了新时代家事审判新样板。
务实于行,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为方便群众诉讼,该庭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完成远程立案。在诉前,当事人可以与法庭协商沟通,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庭或调解。针对当事人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承办法官依托“云晤”等线上平台调解或开庭。对于赡养纠纷家事案件,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走进“劝孝堂”,以拉家常的方式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理方面双管齐下,以情理感化人心,以法理敦促责任承担。
普法于民,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这种形式非常好!法官深入乡村为我们讲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及化解途径,以后再遇到麻烦事,我们就不会再走弯路了。”该镇群众刘先生表示。该庭直面辖区群众司法需求,扎实推动群众信仰法治、依法办事。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等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知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法官深入企业,宣讲与企业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意识。三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法官以法治宣讲的方式,向师生阐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使他们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治诉于源,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该庭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矛盾纠纷分流化解机制、诉中主动履行引导机制、诉后自动履行和不执行生效裁判风险告知制度,开展风险预警、矛盾排查、就地化解、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分层化解类案纠纷,以“小切口”促成“大调解”。今年1月份,该庭受理范某诉某村委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2022年3月份,该村耕地被征收征用,范某10万元耕地补偿款无法领取。承办法官走访得知:范某前夫离世后,范某改嫁同村其他组村民,范某前夫所在村民小组认为,因范某改嫁其他村民小组村民,无权再获得本小组耕地征收补偿款,这笔补偿款应该收归小组所有。该庭全面审查相关证据,依据土地权属证书登记内容涉案土地为范某家庭承包的事实,认定涉案土地确属范某家庭承包耕种使用,范某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该村村委会对范某享有耕地使用权表示认可,与该村民小组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在本村召开村民大会,为范某发放了征收补偿款。
“法断曲直,情暖人心。”据统计,该庭1至10月份立案家事纠纷案件333件,化解家事纠纷157件,成功化解率90.4%,群众满意率100%。